三、尽快建立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推广的投入机制
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社会公益性特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农业机械化适用技术的推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利用农机部门承担的购机补贴、保护性耕作、优粮工程及水稻机械化示范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农机科技入户工程、跨越计划和农业科技示范场等中央及地方资金项目,积极开展新机具选型配套、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不断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的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意见》(国发[2006]30号),不断深化农机推广体系改革,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农机推广新模式。要把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改善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条件和手段,提高人员队伍素质,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科技示范户为主体,农机科研、教育等单位和生产、流通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要加强农机技术与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推动跨地区、跨行业之间的横向协作,拓宽农机下乡、进村入户的渠道,结合当地特点和区域优势,不断拓展农机推广领域,积极探索和创新推广机制。
五、大力推进农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要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依靠制度创新和利益联结,把农业科研、教学、生产单位紧密联系起来,强化技术优化集成,鼓励农机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针对农业生产需要开展农业机械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与服务,构建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长效机制。加强先进适用农业装备的试验鉴定工作,充分利用鉴定、检测和质量调查结果,为新机具和新技术推广服务。
六、努力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服务水平
进一步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市场化水平。结合跨区作业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的推广,把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大规模作业。通过提高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农业机械利用率,加快农业机械化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