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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措施遏制铝冶炼投资反弹的紧急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
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措施遏制铝冶炼
投资反弹的紧急通知
(发改运行〔2007〕7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工业办):
  针对铝冶炼投资盲目快速增长、产能急剧扩张等问题,国家采取了宏观调控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在建、拟建铝冶炼项目进行清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及时实施,铝冶炼行业盲目投资势头得到遏制,2006年铝冶炼的投资增长幅度下降为9.6%。同时,电解铝出口大幅度下降,自焙槽能力全部被淘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利润明显增加;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大型预焙槽工艺的电解铝产量比重达到80%以上,加工材产品产量和质量提高;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节能减排效果初现。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成效显著。
  但是,随着电力供需紧张状况的缓解及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涨,一些地方集中投资电解铝、氧化铝生产能力的行为又开始反弹;铝土矿资源保障程度下降,进口价格大幅度上升;铝加工行业出现了集中投资热连轧生产线热潮,一些电解铝企业以向深加工延伸名义投资建设低端建筑型材生产能力。今年以来,形势愈发严峻,1-2月份铝冶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4.2%,虽然增长与去年同期基数较低有关,但发展趋势不容忽视;铝冶炼产品产销率下降到90%以下,市场供过于求,电解铝价格持续下跌。这些问题已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目前正处于铝工业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遏制盲目投资和冶炼能力的急剧扩张。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长远利益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措施,巩固调控和调整的成果,坚决防止铝冶炼生产能力扩张行为重新反弹。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 按照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规范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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