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化肥、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保持2006年整治工作态势,着力深化整治工作内容。青海格尔木要推进钾肥区域整治工作,在配合当地政府整合钾肥生产行业,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落实创名优品牌的整治工作计划。山东临沭、江苏连云港、山西临猗要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主要任务,保持产品质量稳定,确保质量问题不出现反弹;四川什邡、江苏金坛要巩固整治成果,继续推进整治工作。各省确定重点的整治区域要在巩固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山东临沭、江苏连云港的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使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建立健全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各地要强化案件协查、联办工作意识,建立假劣农资产品溯源及协查通报机制,完善跨省案件的查办工作程序,加大地区间、部门间联合行动的工作力度,形成从源头抓农资打假,查办跨省大案要案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重点名优农资企业联系制度,加大对假冒重点名优企业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重点名优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完善辖区假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定期组织巡查,严防死灰复燃。三是建立农资举报处理机制。要充分运用“12365”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快速通道”,在农时季节,优先作好农资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四是建立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农资产品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工作,全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辖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作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早控制。五是建立规范化监管巡查制度。紧扣农时,开展规律性、规范性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对农资产品进行全程监管。
(六)加强宣传,着力服务。一是以现场咨询、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资产品的辨假识假基础知识,引导农民消费;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有关情况,公布质量合格的名优农资产品,公布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特别是在集中行动月期间,做好连续报道,营造农资打假工作氛围;三是发挥社会力量监督农资质量,通过建立农资义务监督员制度,向群众宣传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农资产品质量信息,扩大农资制假案件线索。
(七)及时上报农资打假工作信息。各地要对农资打假情况及时汇总,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总局。4月30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包括集中行动宣传日工作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大案要案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