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高层战略
高层战略包括政府高层交往、高水平中医药教研机构和专家间的合作、高技术含量传统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政府和国际组织间的高层交往,对于传统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具有关键的推动作用。通过开展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高层交往,加强双方高层官员的接触,拓展与世界各国(地区)政府有关传统医药的政策法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以国家和政府的力量为传统医药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推进传统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
支持社会各界在政府协议指导下,通过双边或多边渠道,与高水平的医疗、教育、研发和生产机构以及学术团体开展传统医药合作。
依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点,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服务需求,推出高质量的传统医药服务技术和产品,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等传统医药在防治人类难治病、疑难病方面确实疗效的理解,促使接受和使用传统医药。
(五)建立区域研究团队
依据我国中医药研究的需求,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政府和科学界的兴趣点,由专家委员会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有针对性地设立国际合作项目,建立区域研究团队。支持区域研究团队在研究世界各地区的特点、探索中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的方法和途径工作中,发挥作用和体现创新特色。
1、北美、欧洲和澳大利亚地区
美国、加拿大、欧洲拥有包括生命科学领域在内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最尖端的仪器设备,汇集了现代科学领域内最杰出的科学家队伍,基础研究资金雄厚,可通过国内外联合申报对方政府资助的项目、我国资助引进技术和人才的方式,重点在中医药基础研究方面加强合作,在揭示中医药科学内涵、疗效评价标准和中药研发方法学上取得突破。利用欧盟目前制定传统草药名录的时机,联合研究、推荐中药名录。
2、港台、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
该地区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政府和民众对中医药尤其是中药复方产品接受程度高。可以中药复方产品为重点,设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形成中医药区域标准,并力争该标准纳入所在国药品注册标准。
3、南亚、中东/海湾、拉美和非洲地区
该区域有自己的传统医药历史,对传统医药注册标准非常重视,但研发力量弱,可以我为主,联合当地著名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取得双方政府的支持,建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研究传统医药标准,以国际合作方式,形成所在国以中医药特点为基础的传统医药注册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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