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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目标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是:吸收和利用现代科技和人文成果,促进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与创新,深化对中医药科学内涵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中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确立中医药在世界传统医药的主导地位;将具有现代人文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医疗康复保健理念推广到国际社会,在国际上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让中医药造福于全人类的卫生健康事业。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初步形成,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立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各5-10个;联合完成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作用机理、有效防治方法和新药研发课题100项;在国外完成10个具有市场潜力的中药品种的临床多中心研究;建立与50所国际著名医疗机构、大学、研究和生产机构等的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中医药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居世界传统医药领域第一位;吸引、培养、集聚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国际化人才队伍,逐步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研究团队。

  --中医药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得到提高,中医药进入国际医药保健主流市场有明显进展。促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中医药企业集团,以及一批出口型的中医药企业集团集聚中心;在国外建立一批大型中医药研发、生产(种植)和销售集团;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中药制药所需的关键技术,完成一批中药生产企业的升级改造,形成具有中药生产特点、国际认可的现代中药生产技术和方法;研发和生产一批进入发达国家医药保健主流市场的中药品种并上市销售,中医药在发展中国家的医药市场份额明显增加,提高中医药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一批中医药国际标准基本形成,区域性注册协调体系初步建立。建立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的国际标准和规范,以及多语种的译释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各国(地区)具体情况,在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疗效评价、质量控制等方面适合于中医药的医疗、教育、研发和生产;形成以中医药标准规范为基础的区域国际传统医药注册协调体系。

  --中医药文化得到传播。出版发行1-2种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中医药学术刊物;建立5个多语种的国际中医药信息区域中心,在中国建立传统医药国际信息中心;建立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中医药教育培训国际区域中心、示范中医综合医院各5-10个;完成一批用于中医药国际医疗、教育、宣传的中医药教材、古典医籍和现代研究成果的翻译和编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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