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息产业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意见的函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两部局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上旬将方案上报全国协调小组秘书处。与此同时,根据专项检查各个阶段的要求,集中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国协调小组将适时派员到各地进行督查指导,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督促纠正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
  七、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各地应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向全国协调小组报送情况总结和《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全国协调小组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
  附件1、全国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备案表
  附件3、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全国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周子学(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司长)
  副主任:卢艳刚(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
      王秉科(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副司长)
      韩 俊(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
  成 员:黄建忠(信息产业部经运司处长)
      刘世如(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服务处处长)
      李振成(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商品处处长)
      周 建(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处长)
      马 民(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处长)
      周 明(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附件2
  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备案表

  报送单位:

┌───┬───────────┬───┬─────────┬───┬────────┐
│维修网│           │负责人│         │ 电话 │        │
│点名称│           │   │         │   │        │
├───┴─────┬─────┴───┴─────┬───┼───┴────────┤
│    传真    │               │E-mail│            │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  营业执照号  │                                │
├─────────┼────────────────────────────────┤
│   主营业务   │                                │
├─────────┼────────────────────────────────┤
│   资质情况   │                                │
├─────────┼────────────────────────────────┤
│   场地情况   │                                │
├─────────┼────────────────────────────────┤
│   人员情况   │                                │
├─────────┼────────────────────────────────┤
│   设备情况   │                                │
├─────────┼────────────────────────────────┤
│  相关规章制度  │                                │
├─────────┼────────────────────────────────┤
│开展售后服务业务情│                                │
│    况    │                                │
│         │                                │
├─────────┼────────────────────────────────┤
│售后服务规范及流程│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