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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意见的函

  三、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开展移动电话机真伪鉴定工作
  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当作专项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发现本地区移动电话机销售和售后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于2007年4月上旬在省会城市和省内大城市开通专项检查的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开通的6286315短信平台,要加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工作,接受消费者的咨询。
  各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抓紧设立移动电话机真伪鉴定机构,面向消费者开展移动电话机真伪鉴定业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走私、翻新移动电话机的销售活动,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正规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的利益。各地要将受理投诉和开展移动电话机真伪鉴定的情况及时向全国协调小组报告。
  四、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加大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了扩大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影响,各地应加大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揭露移动电话机销售和售后服务领域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为。为了推广各地在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全国协调小组责成秘书处定期编发工作简报,积极反映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动态,进一步推动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建立上下畅通的工作渠道,全国协调小组要求各省协调机构委派一名责任心强并有较高文字水平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和全国协调小组秘书处的日常联络和报送简报工作,并于4月上旬将联络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上报全国协调小组秘书处。
  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
  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案件排查工作,联合行动加大办案力度,对重大案件要加强督办,坚决查处一批在生产、销售和维修移动电话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和问题要及时予以曝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也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六、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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