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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的意见》和《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复员士兵就业培训、村干部和致富骨干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将分别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后,分类下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
  七、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雨露计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分类编制年度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协调实施工作,确保这项惠民利国的扶贫开发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电视专题节目、报刊征文活动、专题文艺演出、社会团体公益活动、评选先进人物等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雨露计划”的相关政策、普及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致富创业基础知识、推广各地劳动力开发经验、宣传和剖析创业成功范例、发布相关市场信息,动员和引导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关注、支持和参与“雨露计划”的实施工作,为“雨露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用于实施“雨露计划”的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注入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事业。要加大资金管理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审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培训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附件二:
  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指导意见

  为加快实施“雨露计划”,进一步提高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质量,现提出如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开展有计划、多形式、大规模的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培训转移500万左右贫困青壮年劳动力;其中,2007年要培训转移贫困青壮年劳动力100万人以上(各省区市2007年培训转移任务附后),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带动4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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