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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的安全保障。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对体育教师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积极提倡和推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经验和做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四、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的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测试报告书要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测试报告书要列入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告制度,教育部定期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等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和测试结果。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新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其结果反馈给地方和下一级学校。这一办法首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进行试点,而后在全国推广。

  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认真总结各地已有的成功经验,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体育考试成绩要按一定比例记入中考成绩总分。积极推进在高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班主任教师负责监督班级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要求,防止体育课程、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体育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营造学校体育氛围,及时向学校、班级和家长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其他任课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做到不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并在课堂教学中注意纠正学生不健康的坐姿和用眼方法,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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