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3号--关于指定22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23号)


关于指定22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22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一、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三、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北京思创毕升专利事务所

  五、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

  六、北京华进专利事务所

  七、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八、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九、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十、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

  十一、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十二、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十三、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十四、上海三和万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十五、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六、济南圣达专利商标事务所

  十七、江门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