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培训方法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五、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师资队伍主要由企业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员组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劳动、教育、卫生、公安、文化、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担任农民工业余学校兼职教师。 建筑类或开设建筑类专业的职业院校、社区教育机构要主动支持本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学、培训活动,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农民工业余学校兼职教师。
六、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承包企业负担,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安排。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和教育培训活动。
七、工程承包企业要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师资、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积极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综合作用。要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推动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八、各级建设、文明办、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情况,作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优质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
九、切实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文明办、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共同做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要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总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在今年年底前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实施情况分别报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