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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部防灾减灾与抗震工作2006年工作总结与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了《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建立了涉及建设领域自然灾害信息上报制度和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筑边坡工程安全联络员制度,研究起草指导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管理规定,指导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完成了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审查和报批稿、行业标准《村庄和集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工作进展顺利。通过规章、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系统防灾减灾与抗震管理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三)强化新建工程特别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继续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指导各地开展超限高层审查并完成了全国专家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交流各地审查经验,针对各地大量建设大型公共建筑的新形势,修订、印发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增加了大跨空间结构超限审查这一重要内容。

  (四)抓紧农村民居抗震保安工作

  在继续做好城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同时,逐步将抗震防灾工作拓展到农村。建设部参加筹备、组织了6月20日国务院在新疆召开的“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回良玉副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黄卫副部长参加会议并做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发言。建设部和中国地震局制定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予以转发。为加强农村防灾保安工作,组织开展了农村防灾减灾对策研究,针对我国不同气候条件和民族风貌的地区村镇防灾减灾能力进行了调研。“桑美”台风和盐津地震灾后,派出工作组,调研并指导灾区的灾后应急和恢复重建工作。

  (五)推动防灾减灾与抗震科学研究

  成立了建设部城市建设防灾减灾专家委员会,对建设系统防灾减灾的专家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建设部支持下,“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学术研讨会”和“第七届全国地震工程学术研讨会”分别于2006年7月、11月在唐山和广州召开。组织大城市群综合防灾对策研究等一系列防灾理论课题,支持《村庄和集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编制课题组完成了农村木构架、土坯维护墙用钢箍加固的房屋振动台模型试验。建设部与中国地震局共同筹备第14届世界地震工程会议,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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