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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参与范围”指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
二、“设立依据”指活动审批机关、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等。
三、“设立时间”指举办第一次活动的时间;“活动周期”指项目如属周期性的,注明多长时间举办一次,不属周期性的,注明“临时报批”。
四、“自筹资金”指自有资金、收取的会员会费等经费。
五、“保留原因”除有文字说明之外,须附上相关文件依据。
六、“减少经费(原经费来源)”指项目撤销后减少经费。
七、“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退出的项目”指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从和社团共同举办的项目中退出,但仍保留并由社团继续举办的项目。
八、“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转给社团举办的项目”指在此次清理后,把由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举办的项目转交给社团举办的项目。
九、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主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清理填报。
十、此表可复印使用。
附件2
国务院国资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成员单位名单和职责分工
为落实完成国资委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国资委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名单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国资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名单
(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1.组 长: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2.副组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贾福兴 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二)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主 任: 石 巍 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驻委监察局局长
2.副主任: 侯燕平 国资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陈国卫 国资委研究室副巡视员
徐 华 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阮国平 监察部驻委监察局副局长
3.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局、宣传工作局、研究室、人事局、机关服务管理局、纪委监察局。
二、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