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家 组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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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家职务│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从事专业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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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组长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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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副组长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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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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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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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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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签字) │
│副组长:(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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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委员会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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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委员会主任: (签字) │
│ 副主任: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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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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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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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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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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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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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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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行业的科技管理,根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爆物品的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
第三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民爆物品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活动。
第四条 民爆物品的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统一管理和指导。根据科研项目及成果的重要性及推广应用前景等,国防科工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对民爆物品科研项目及成果实行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