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7年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的通知
(新出图[200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工作是对出版社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深化出版改革,加强图书出版管理,全面推进出版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图书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国各图书出版单位。
二、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不断开创图书出版工作的新局面,为出版业的改革、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年检内容
1.社会效益。检查2005-2006年各图书出版单位如何把握正确的出版方向,如何在出版活动中贯彻党的出版方针,遵守国家的出版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如何有效利用出版资源,优化出版物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实施精品战略,提高优秀出版物市场覆盖率,完成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重点项目等。
2.经济效益。检查2005-2006年各图书出版单位的经营活动情况,包括出版社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营等方面的情况。
3.发展能力。检查2005-2006年各图书出版单位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班子建设的情况,包括在深化出版改革过程中,出版单位如何开拓创新和促进产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方面的情况。
四、年检程序
1.各图书出版单位进行自检。在自检中,出版社要全面检查本社,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出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出版行为。在学习、检查、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年检报告、如实填写《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表》并上报年检审核部门。
2.各省级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年检各审核部门”),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图书出版单位的年检审核工作,并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的主要内容为:所辖、所属出版社两年来贯彻落实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深化出版改革和实施精品战略的整体情况;图书出版情况及出版单位状况;有无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问题;能否通过年检登记等。同时对图书出版单位填写的《图书出版单位年检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