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
要结合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查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一是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乡镇(村)价格监督组织、扩大农村价格监督检查覆盖面。二是巩固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畅通涉农价费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保障广大农民的监督权、投诉权。对涉农价格和收费举报,要及时查处、迅速办理、尽快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价费政策宣传,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加强典型案例曝光,震慑涉农价费违法行为。四是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依托农村价格监督站及时公布市场价格信息,真正做到将价格服务送进农户。
(五)开展调查研究。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中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抓住重点,深入分析解剖,特别是注意研究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新问题、新动向,提出治理对策,写出有实情、有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
(六)及时报送情况
专项检查期间,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于每月10日、25日前以简报形式向我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传真:010-68502944、68501757)报送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情况,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简报内容要简明扼要,反映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经验。
(七)做好工作总结。
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分别提交农资价格、涉农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和全国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一)、全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二),于5月15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同时报送农资价格、涉农收费专题调研报告、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各2个典型案例。我委将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情况、调研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一
全国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个、件、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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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 容 │检 查│ 违法案件数 │查出违│ 经济制裁金额 │ 备注 │
│ │ 单位│ │法所得├───┬───┬───┬───┤ │
│ │ 数 │ │ 金额 │退还用│没收违│ 罚款 │ 合计 │ │
│ │ ├───┬───┤ │ 户 │法所得│ │ │ │
│ │ │ 查出 │已处理│ │ │ │ │ │ │
├───┬───┼───┼───┼───┼───┼───┼───┼───┼───┼───┤
│ 化肥 │生产环│ │ │ │ │ │ │ │ │ │
│ │ 节 │ │ │ │ │ │ │ │ │ │
│ ├───┼───┼───┼───┼───┼───┼───┼───┼───┼───┤
│ │流通环│ │ │ │ │ │ │ │ │ │
│ │ 节 │ │ │ │ │ │ │ │ │ │
├───┴───┼───┼───┼───┼───┼───┼───┼───┼───┼───┤
│ 其它农资产品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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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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