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针对各地食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认真开展市场专项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饮料、酒、调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律工作,监督和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和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完善经营者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今年内原则上都要健全和落到实处。二是针对季节性、节日性消费特点,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冷藏条件、过期变质、食品卫生等问题;秋冬季节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规范标注、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问题。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三是狠抓食品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加大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体系建设。要在巩固去年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同时,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和计算机网络化经济户口管理。结合全国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制度的实施,以及市场巡查,依据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情况,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强化市场巡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加大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力度,改进巡查措施,创新巡查方式,完善巡查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切实提高市场巡查效能。要把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基层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要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三是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基层监管职责落实到位。要以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制》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市场的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工商所岗位责任制,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严格责任追究,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纪律和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确保基层监管职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