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纠风办、通信管理局、卫生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广告监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现印发各地,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
2007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广告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共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一、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增强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针对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细化十一部门联合制定的《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商广字[2005]第56号),建立和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把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