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体系。《决定》提出,劳动力市场是当前培育市场体系的重点之一,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出发点是充分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我国充裕的劳动力资源。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改革传统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从计划为主到市场为主的转变,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
5.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市场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节的一种机制。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要求企业有真正的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形成劳动力供求主体。它涉及劳动者从求职、就业、失业和转业、直至退休的全过程;涉及到对劳动者的职业训练、报酬给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环节;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确立、调整和终止,以及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信息引导、法律规范和宏观调控等诸方面。要通过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带动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推动劳动事业的全面发展。
6.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竞争公平、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现代劳动力市场。
竞争公平,要打破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破除妨碍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的身份界限,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流动,企业自主用人,劳动力供求主体之间通过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从长远发展来看,建立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还要逐步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劳动力流动的界限。
运行有序,要为劳动力市场制定一整套法规,建立良好的运行秩序,劳动关系的建立、调整和终止,通过劳动合同法律形式来进行。
调控有力,要制定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运行方向,通过劳动监察保证劳动力市场的良好运行,并通过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劳动力供求总量和供求结构。
服务完善,要建立完整的劳动力市场服务和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体系、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技能开发体系、统计信息服务体系、劳动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劳动安全监察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等,为各类企业和全社会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社会保障。
7.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步骤是:“八五”后期实施重点突破,消除劳动力市场发育的主要障碍,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除少数需要由国家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实行统包统配的人员外,其余全部实行自主用工和自主择业。与此同时,积极建立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公平竞争,初步建立市场秩序。“九五”时期根据经济体制改革进度和宏观经济形势,继续培育市场主体,基本取消统包统配,进一步放开城乡界限,取消职工身份界限,扩大公平竞争范围,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争取在本世纪末基本形成现代劳动力市场体系的雏形。
三、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
8.实现充分就业应当始终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目标。《决定》指出,我国劳动力资源充裕是经济发展的优势,同时也存在着就业的压力。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不会有根本的改变,政府将长期面临如何减少失业、扩大就业这一难题。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就业工作基本目标模式是:以充分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以实现合理的充分就业为奋斗目标,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
9.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1)就业工作要真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上,支持非国有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鼓励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更多地吸纳劳动力,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2)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采用有效措施调节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合理流动,使劳动力的配置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宏观层次上的劳动力供求平衡。(3)制定对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保护这些就业群体的就业权利。(4)进一步发展就业服务企业,积极开拓境外就业渠道,扩大劳务输出,减少就业压力。
10.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功能完备、制度健全、服务高效、机构统一、面向全社会的服务网络。(1)建立覆盖面广,服务水平高的职业介绍体系,每个地、市、县都建立起具有固定场所与相应设施、人员配备合理、服务项目齐全的职业介绍机构,鼓励、支持和规范其他社会团体及个人举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2)进一步发挥就业训练中心的作用,加强就业和再就业训练,扩大训练范围,提高训练质量。(3)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再就业中的作用。对招用就业困难的待业职工的企业,以及待业职工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给予支持。(4)积极发展劳服企业,发挥其网点多、核算单位小、经营灵活的特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生产服务项目,扩大就业容量;要配合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安置富余职工;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安置就业为已任,发挥平抑失业率和调节劳动力供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