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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

  第18条 液面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相炉的锅筒上应装两只彼此独立的液面计;液相炉的膨胀器应安装一只液面计。
  2.有机热载体炉上不允许采用玻璃管式液面计,应采用板式液面计。
  3.液面计的放液管必须接到储存罐上,放液管上应装有放液旋塞。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时,放液旋塞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第19条 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的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输送管道上,在截止阀前靠近有机热载体炉的地方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仪表;有机热载体炉热功率不超过2.8MW时,可只装温度显示仪表。在液相炉回路的入口处应装温度显示仪表。
  第20条 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气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压报警装置。
  2.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应有下列装置:
  (1)根据有机热载体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蒸发量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器燃烧负荷的装置。
  (2)热功率≥2.8MW时,必须装有点火程序控制装置。
  (3)炉膛熄火保护装置。
  3.有机热载体炉应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停炉:
  (1)液位下降到低于极限位置时;
  (2)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
  (3)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
  (4)循环泵停止运转时。

第四章 辅助装置和阀门

  第21条 膨胀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炉和管网系统应装有接收受热膨胀有机热载体的膨胀器。膨胀器可以是封闭式的或是敞口式的。
  2.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1.3倍。
  3.封闭式的膨胀器上应装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泄放物应通过泄放管导入储存罐。 
  膨胀器上应装有溢流管,溢流管应接到储存罐上。溢流管的直径与膨胀管直径一样,且溢流管上不准安装阀门。
  4.膨胀器一般不得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胀而喷出的有机热载体引起火灾。膨胀器的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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