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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失效]

  第二十一条 财务费用主要内容的核算:
  1、利息,核算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和长期负债在营运期间的应计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2、汇兑净损益,核算企业营运期间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后形成的差额;
  3、企业不实行外汇调剂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
  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
  4、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预提费用核算,在支出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和费用中预提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按部规定的办法执行。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
  对于修理费用发生不平衡、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用可以采取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分摊期不超过一年。
  分摊期在一年以上的费用,在递延资产项下的其它递延支出中核算,按其性质分别列入营运成本和管理费用。如四年分期摊销职工制服补贴、三年分期摊销财务用微机购置费用等。
  第二十四条 营业外收支净额主要内容的核算:
  1、属于非常损失的存货毁损,为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
  2、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的净损失为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以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
  3、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4、工资要素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待业保险金比照营业支出中相应内容的核算办法执行。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五条 根据铁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实行分级目标成本管理责任制,即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基层站段以成本为中心的分级负责制。
  成本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横向分部门,纵向分级,上下结合,专群结合,技术经济结合的原则,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第二十六条 在铁道部长的领导下,铁道部财务司负责全路成本费用的综合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按照《运输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财政法规制定和修改《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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