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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做好防抗温带风暴潮确保水上安全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做好防抗温带风暴潮确保水上安全的通知
(交搜救明电[2007]1号)


沿海各省、直辖市海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救助局、救助飞行队,各相关交通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和港航企业:
  3月3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风暴潮、海浪Ⅰ级紧急警报(红色)。受强冷空气和黄海气旋的共同影响,渤海将出现1969年以来最强的一次温带风暴潮,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从河北省秦皇岛到山东省威海沿海一带将出现80-350厘米的温带风暴增水。渤海湾和莱州湾为影响严重岩段;渤海湾将出现150-250厘米风暴增水,莱州湾将出现200-350厘米风暴增水。3月4日曹妃甸、京唐港、塘沽、黄骅、羊角沟和龙口潮站将先后出现超过法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今天夜间,渤海、黄海将生成4至5米的巨浪,明天白天将增大为6到8米的狂浪。受其影响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北部沿海将出现4到6米的巨浪和狂浪。同时,据中央气象台预报,黄海南部、东海及台湾海峡将出现6-8级大风。
  目前,正值两会期间,为进一步做好防抗此次温带风暴潮工作,保障受影响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人员和港口设施安全,为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防抗风暴潮工作对于保证“两会”胜利召开的现实意义,加强值班与领导带班,将防抗此次风暴潮措施做到实处。
  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海洋、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温带风暴潮的动态、强度大小和影响范围。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利用媒体、海岸电台等手段发布预防预警信息;各航运单位指导船舶及时避风; 港口单位及时转移和妥善保存港内物资尤其是重要物资、加固吊机等高大机械设备,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港口企业要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
  三、海事部门要充分利用VTS、AIS等系统合理安排、周密部署船舶进入安全水域避风。各海岸电台、话台及VTS中心要加强值守,按要求准确发布预防预警信息。
  四、渤海及黄海北部所有船舶特别是客船、客滚船、客渡船要立即就近进港避风,海上施工船舶要立即停止作业,回港避风。港口企业要停止作业,并按照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五、各救助单位要加强值班待命船舶的管理,加强在重要航道、事故多发区域、受风暴潮影响地区的值班待命工作,确保险情的及时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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