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2004、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效益评价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为全面了解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对推动农村改厕工作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为今后项目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根据
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全国爱卫办将于3-5月组织在24个省份开展2004、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效益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爱卫办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2004、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效益评价方案》(见附件)抓紧落实,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全国爱卫办将重点对中、西部省份开展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北京、天津、浙江、广东4省市自筹经费开展活动,辽宁、福建、山东3省全国爱卫办将支持活动启动资金。活动经费由全国爱卫办与各省爱卫办签订协议并于活动结束后拨付。各地要按照要求将评价总结报告于5月30日前报全国爱卫办。
三、全国爱卫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价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希望各地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保证活动开展质量和实效,并以此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特点和优势,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开展。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4、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效益评价方案
一、目的
通过对2004、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进行效益评价,了解和掌握中央农村改厕项目对推动农村改厕工作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发现和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为今后项目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范围
1、 评价范围:在实施2004、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的24个省份(不包括安徽、湖南、湖北、四川、江西、云南、江苏7省的其他省份)开展。
2、 调查县/点的选择:
在充分考虑代表性的原则下,每省份选择1个项目县和非项目县,每个项目县选择2个项目村、非项目县选择2个对照村进行现场调查。对于非项目县的选择,应与项目县启动项目前的经济情况、生活习惯、自然条件等尽可能接近,使项目县与非项目县具有可比性。进行儿童肠道传染病与寄生虫病检测的采样点尽可能选择所调查的村或周边村的小学进行。
三、评价内容
1、项目对地方和部门政策的影响:
---对推动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贡献;
---对实现本地区农村改厕规划目标的贡献;
---对本地区制定关于农村改厕政策、文件、规划的贡献;
---对动员政府用于农村改厕资金/资源投入的贡献;
---对多部门协调与合作的贡献。
2、项目效果和效用:
---评定项目区和非项目区卫生厕所普及率的差异;
---评定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综合环境卫生状况的差异;
---项目区与非项目区学生肠道传染病与寄生虫病感染情况;
---评定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群众行为改变情况,群众参与、支持的积极性;
---评定执行部门对项目的管理和执行、相关培训、宣传教育等的差异。
四、评价方法
1、查阅文献:
现状数据,政策性文件、相关报告等。
2、现场调查:现场访谈和实地调查评价。
3、评价工具:
表1中央补助地方改厕项目效益评价省级调查表
表2项目县与非项目县调查表
表3项目村与非项目村调查表
表4干部及村民访谈提纲
表5学生肠道传染病与寄生虫病检测方案
五、组织实施
由全国爱卫办组织,各省级爱卫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级CDC技术支持。
六、时间安排
1、组织实施:3月15日-5月15日
2、数据录入、分析、总结:5月30日前
后附:1. 表1中央补助地方改厕项目效益评价省级调查表
2. 表2项目县与非项目县调查表
3. 表3项目村与非项目村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