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石化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经查,截至2001年6月30日,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石化”)共计有10.93亿元逾期对外担保,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192%,其中2001年共发生14笔,累计涉及金额1.92亿元,占该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34%。该公司对上述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7.4.3条的规定。
另外,截至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大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共有13.05亿元欠款,其中帐龄为一年以上的有10.81亿元,但在2001年中期报告中,该公司却将上述欠款全部披露为帐龄为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没有准确反映大股东欠款的真实情况,违反了
《上市规则》4.1条的规定。
根据
《上市规则》12.1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深石化公司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