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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5年福建省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核准200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上市的通知》(上证债字(2006)1号),2005年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05闽高速”)定于2006年2月17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5闽高速”为实名制记帐式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为10年,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05%,按年付息,自2005年6月10日起计息,2015年6月9日到期兑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5闽高速”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5闽高速”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05闽高速”,交易代码为“120523”,上市总额1803.9万元。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5闽高速”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5闽高速”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五、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将自营和代理帐户分开管理,严禁会员单位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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