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及其非流通股股东、各会员单位(保荐机构):
为规范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事项的制定,确保承诺事项顺利履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00五年十一月九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事项的制定,确保承诺事项顺利履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
第三条 承诺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事项,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诺人必须严格履行。承诺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其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