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口价格
调查机关对该公司被调查产品向中国出口销售情况进行了审查。
该公司通过两种交易方式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一是直接向中国的非关联公司出口;二是通过日本的非关联公司向中国的非关联用户出口。第一种交易方式下,调查机关采用了该公司与中国非关联公司的价格作为向中国出口的价格基础;第二种交易方式下,该公司知晓被调查产品将销往中国,并由此决定与非关联商之间的价格,调查机关采用了该公司与日本非关联公司的价格作为向中国出口的价格基础。
3.调整项目
调查机关对该公司价格调整部分逐一进行了核查。
(1)正常价值
调查机关对该公司的正常价值调整部分进行了审查。
对于公司主张的内陆运费―工厂至分销仓库、售前仓储费用、场外仓库交易部分的装卸费用等,由于该公司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资料,调查机关在初裁阶段无法对场外仓库在国内销售中职能、销售专项性、费用支付等做确定的了解,因此调查机关暂不接受与售前仓储有关的费用调整项目。
接受公司关于信用费用、仓库-客户运费的调整项目。
(2)出口价格
调查机关对该公司出口价格调整部分进行了审查。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情况,暂接受该公司关于国际运输费用、信用费用、报关代理费、检验费用、货币兑换等调整项目。
(二)价格比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考虑了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了比较。调查机关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基础上,将应诉公司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在出口国(地区)出厂价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在计算倾销幅度时,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对于俄罗斯、美国、南非、马来西亚、欧盟和日本未应诉以及应诉而未递交答卷的公司的倾销幅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做出裁定。
(三)倾销幅度
经过计算,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俄罗斯公司
1. 西布尔化工封闭型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 “Sibur-Khimprom”) 5.2%
2. 安卡斯克石化公司(JSC ANGARSK PETROCHEMICAL COMPANY) 16.1%
3. 撒拉瓦特石油化工股份公司(JSC “Salavatnefteorgsintez”) 4.9%
4、其他俄罗斯公司(All Others):24.1%
美国公司
1. 陶氏化学公司(The Dow Chemical Company):24.1%
2. 其他美国公司(All Others):24.1%
南非公司
1. 沙索化工工业有限公司(Sasol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16.1 %
2. 其他南非公司(All Others):24.1%
马来西亚公司
1. 巴斯夫国油化学私人有限公司(BASF PETRONAS Chemicals Sdn Bhd): 6.5%
2. 奥伯蒂莫化学(马来西亚)公司(OPTIMAL Chemicals (Malaysia) Sdn. Bhd.): 13.2%
3. 其他马来西亚公司:24.1%
日本公司
1. 日本协和发酵有限公司(Kyowa Hakko Chemical Co.,Ltd):5.7%
2. 其他日本公司:24.1%
欧盟公司
所有欧盟公司:24.1%
五、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一)累积评估的适当性
调查证据显示,来自俄罗斯、美国、南非、马来西亚、欧盟和日本的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均在2%以上,进口数量占中国国内总进口量的比例均超过3%,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范围,且被调查产品之间以及被调查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在物理和化学特性、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用途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竞争条件基本相同。
根据
反倾销条例第
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认为,对来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丁醇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二)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及所占国内市场份额
1、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
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1年从俄罗斯、美国、南非、马来西亚、欧盟和日本进口的丁醇产品数量为257401.82吨,2002年为322355.81吨,比上年增长25.23%;2003年进口数量继续增长,达到366821.89吨,比上年增长13.79%;2004年的进口量为386317.90吨,比上年增长5.31%;2005年1-3月进口量为73520.31吨,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5.78%。
2、被调查产品在国内市场所占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