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主要技术依托单位(盖章):
一、合作目标
主要说明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需要完成的总体任务和达到的总体目标。
二、合作内容
针对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内容和指标,明确在哪些方面开展合作。
三、合作机制
明确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四、经费配置
明确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村民委员会或政府、技术依托单位等所应承担的任务,以及与任务相当的经费配置。特别需要说明对可能争取到的上级科技引导经费的配置方式。
五、其他
说明在合作中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约定。
注:该合作方案应尽可能详实、务实;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科技管理规定;合作方案的制定情况将作为认定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重要依据。
附4:
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申报名单汇总表1
┌──┬───────┬─────┬─────┬───────┬───────┬───┐
│ │县(市、区)、│示范(试点│主要技术依│是否为本省科技│是否为其他省部│备注2 │
│ │ 乡镇、村名称 │ ) │ 托单位 │ 示范(试点) │ 级试点示范 │ │
│ │ │ 类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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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 │ │ │ │
│市、├───────┼─────┼─────┼───────┼───────┼───┤
│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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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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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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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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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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