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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组织做好第一、二批试点城市验收。确定第三批试点城市,扩大试点范围。做好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试点的指导。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管理,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建设投资。组织 修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评价和优化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

  2、 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做好城建监察工作。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城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城管队员的综合素质,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做好城建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城管队伍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配合做好“扫黄打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探索数字化城市管理与城建监察工作相结合的模式, 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3、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 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调研,研究加强综合管理的措施方法,推动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综合管理立法进程。总结各地的管理经验,切实加强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推广市政综合布线、地下管线走廊(共同沟)、非开挖技术、数字化市政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减少道路和地面开挖,提高市政公用设施优化调度和应急管理水平。

  五、完善风景名胜区监管

  1、做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 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开展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综合整治要求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命名。认真总结推广风景名胜区在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推动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发展。

  2、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系列宣传活动。 结合国家风景名胜区体系建立二十五周年、《风景名胜区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和综合整治五周年,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意识,促进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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