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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通告2007年第1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二、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基本情况

  2006年四季度,信息产业部从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政府网站、部长信箱等渠道共受理关于电信服务的申诉5659人次,季度用户申诉率为6.9(人次/百万用户)。其中,通信质量方面的申诉870人次,较上季度上升了10.5%,服务质量方面的申诉2161人次,较上季度上升了16.9%,收费和资费方面的申诉2623人次,较上季度上升了8.9%,通信质量、服务质量用户申诉的增长幅度与前季度30%以上的增幅相比有了较大减缓,但仍然呈上升趋势(用户申诉分类统计详见附件一)。

  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依据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相关政策法规,对电信用户申诉涉及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以及相关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咨询进行了分析、解答;对反映电信服务质量问题的用户申诉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社会责任,结合“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行动,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正确处理国家、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把持续改善服务、满足社会需求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并重,密切关注、认真分析用户需求的变化,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靠诚信服务、靠优质服务赢得市场。

  (二)消费提示

  新春佳节临近,电信用户间的通信联系将更加频繁,电信业务消费更加活跃。提醒广大电信用户在使用各类电信业务时,要倡导健康网络文化,推动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以通信方式参与节假日期间各类文化、娱乐互动活动,特别是通过通信短信息参与各类互动活动时,要详细了解相关活动规则、业务规定和资费说明,以便放心消费。对于短信内容中含有不良信息或违法内容的,应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对于电信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向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诉或向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反映或申诉,依法有效维权。

  附件:

  1、2006年第四季度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申诉分类统计表

  2、2006年第四季度用户申诉主要涉及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06年第四季度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申诉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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