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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07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上来,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和指示,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增强责任意识,始终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要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二、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积极引导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三、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打假保春耕”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加强对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四大类农资商品的监管。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要做到“五个突出”,突出重点季节,在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地区,要把粮食主产区、农资主产地和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主战场;突出重点市场,要把信誉差、屡查屡犯的农资市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要把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种子、化肥、农药作为检查重点;突出重大案件,要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案件,及时曝光,加大宣传,增强震慑力,营造强大声势。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八种行为:一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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