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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

  (四)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组织电力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电力应急管理专项检查,落实电力应急管理的各项措施。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培训。
  (五)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做好重要政治活动、重要节假日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电网安全监管,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推动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做好电力可靠性监管以及可靠性指标评价与发布工作。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管。加强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推动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做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
  三、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六)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完善电力业务许可标准,加强对电力业务准入资格的审查,发挥许可管理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发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放。做好承装(修、试)许可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开展电力承装(修、试)市场检查,规范承装(修、试)市场秩序。开展供用电监督资格准入工作。组织开展对持证企业持续性监管等问题的研究。
  (七)加强市场运行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厂网联席会议制度、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备案制度,规范厂网关系。加强“三公”调度行为监管,落实电力“三公”调度交易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公布调度信息和发布“三公 ”调度交易监管报告。建立发电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企业股权转让、重组和兼并等行为的监管。出台《发电企业监管办法》和《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行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非竞争性发电企业、自备电厂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发电企业现状调查,摸清发电企业的基本状况。
  (八)加强输电监管。加强对输电企业公平开放电网情况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电网运营监管指标体系,开展电网输电能力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跨区跨省的电能交易和调度,促进跨地区电能交易。开展输电成本和输电费用、电力跨国(境)交易监管的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和电量收购监管办法》,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九)加强供电监管。建立健全供电监管法规体系和供电社会监督体系。加大对电能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监管报告。发布和推行《居民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电力用户供电服务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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