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考人员可到外地接受考核,复审机构应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表及时转至外地相应的监察机构。
1.目前尚未成立考委会的地区;
2.考委会尚无条件对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计划无法满足报考人员的需要。
第十五条 考委会应将考核时间、地点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核费。
第十六条 考委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每次考核,每种无损检测方法的主考人员不应少于三人,并应指定一人负责。
第十七条 考委会评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后,报相应的监察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由监察机构签发资格证书(附件二),对其中参加Ⅰ或Ⅱ级考核的外地报考人员的成绩,应分别转至报考人员所在地的地市级或省级监察机构,并由其对考核合格人员签发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考委会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或上一级监察机构申诉,监察机构可根据情况对考试成绩进行复审。
第五章 考核方法、内容及评定
第十八条 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方法分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其中对报考Ⅲ级的人员还必须进行口试。
第十九条 Ⅰ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
一、笔试按表3的要求命题;
二、实际操作考试包括:
1.检测仪器的调试;
2.典型检测对象的检测操作;
3.识别缺陷的信号、指示及影像;
4.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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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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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总量│①RT、UT考核不少于30道题; ┃
┃ │②MT、PT、ET、AE考核不少于25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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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类型│是非题、选择题、问答题、计算题 ┃
┠────┼───────────────────────────────┨
┃满 分│100 ┃
┠────┼───────────────────────────────┨
┃试题内容│1、无损检测的种类及其相关术语的基本概念 10%┃
┃范围及所│2、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的简明原理及安全防护知识 20%┃
┃占的分数│3、报考无损检测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检测的基本 ┃
┃比例 │ 程序 40%┃
┃ │4、有关安全规程、标准中规定的对锅炉压力容器采用的探伤方 ┃
┃ │ 法、比例、合格的标准 15%┃
┃ │5、锅炉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及焊接中常见的缺陷 15%┃
┠────┼───────────────────────────────┨
┃备 注│问答题和计算题不少于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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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Ⅱ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
一、笔试按表4的要求命题;
二、实际操作考试包括:
1.检测仪器的调试;
2.检测规范的选择;
3.典型检测对象的检测操作;
4.识别缺陷的信号、指示和影像,根据标准评定检测结果;
5.填写检测报告。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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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总量│①RT、UT考核不少于40道题; ┃
┃ │②MT、PT、ET、AE考核不少于30道题。 ┃
┠────┼───────────────────────────────┨
┃试题类型│是非题、选择题、问答题、计算题 ┃
┠────┼───────────────────────────────┨
┃满 分│100 ┃
┠────┼───────────────────────────────┨
┃试题内容│1、无损检测概论,有关规程、标准中对无损检测的要求 30% ┃
┃范围及所│2、锅炉压力容器结构、金属材料及制造工艺的一般知识 15% ┃
┃占的分数│3、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的理论基础和检测工艺 40% ┃
┃比例 │4、报考的无损检测专业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性能 ┃
┃ │ 及防护知识 15% ┃
┠────┼───────────────────────────────┨
┃备 注│问答题和计算题不少于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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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
一、笔试分基础知识考试和无损检测知识考试两种,按表5的要求命题;
二、实际操作考试包括:
1.检测仪器的调试;
2.检测规范的选择;
3.典型检测对象的检测操作;
4.判别并解释缺陷的影像、信号和指示,依据标准评定、分析检测结果;
5.填写检测报告;
6.提出改进产品质量和检测工作质量的措施。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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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类型│是非题、选择题、问答题、计算题 ┃
┠────┼───────────────┬───────────────┨
┃试题类别│ 基础知识(注) │ 无损检测知识 ┃
┠────┼───────────────┼───────────────┨
┃试题总量│ 不少于40道题 │ 不少于50道题 ┃
┠────┼───────────────┼───────────────┨
┃满 分│100 │100 ┃
┠────┼───────────────┼───────────────┨
┃试题内容│1、有关条例、规程、规则的基本│1、报考无损检测方法的理论、工┃
┃范围及所│ 知识 20% │ 艺、设备及安全防护知识 ┃
┃占的分数│2、锅炉压力容器、金属材料及产│ 60% ┃
┃比例 │ 品制造工艺的基础知识 │2、报考的无损检测方法的标准、┃
┃ │ 35% │ 技术规范及技术管理知识 ┃
┃ │3、相当于Ⅱ级水平的其它非报考│ 40% ┃
┃ │ 无损检测方法的知识 │ ┃
┃ │ 45% │ ┃
┃ │ │ ┃
┠────┼───────────────┴───────────────┨
┃备 注│问答题和计算题不少于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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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已持有某种方法的Ⅲ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另一种方法Ⅲ级证时,可免试
基础知识。
三、口试。主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简历、技术总结和编
制典型产品的无损检测工艺进行提问,综合考察报考人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口
试的成绩按优、良、中、差四级评定。
第二十二条 报考人员各科考试成绩同时满足表6相应级别要求时为合格。报
考Ⅰ、Ⅱ级的人员,若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可在一年内补考
不合格科目,报考Ⅲ级的人员,若实际操作考试和口试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可在
一年内补考不合格科目。
表6
┌──────────┬─────────────────────────┐
│ │ 合格标准 │
│ 考试科目 ├───────┬───────┬─────────┤
│ │ Ⅰ │ Ⅱ │ Ⅲ │
├───┬──────┼───────┼───────┼─────────┤
│笔 试│基础知识考试│ │ │≥80 │
│(分)├──────┤ │ ├─────────┤
│ │无损检测知识│ ≥70 │≥75 │ │
│ │考试 │ │ │≥80 │
├───┴──────┼───────┼───────┼─────────┤
│实际操作考试(分) │≥80 │≥80 │≥80 │
├──────────┼───────┴───────┼─────────┤
│口试 │ 不考 │优或良 │
└──────────┴───────────────┴─────────┘
</font>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证书级别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