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帐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帐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帐户,核算企业应交、已交及多交或欠交的增值税。
二、会计报表
企业应增设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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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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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初未交数 │1 │× │
(多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填列)│ │ │
2、销项税额 │2 │ │
出口退税 │3 │ │
进项税额转出数 │4 │ │
│5 │ │
3、进项税额 │6 │ │
已交税金 │7 │ │
│8 │ │
4、期末未交数 │9 │× │
(多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 │ │ │
填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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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各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本年累计数栏第9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
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的示范格式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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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借方
├────┬──────┬─────┬───────
│ 合计 │ 进项税额 │ 已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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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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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 │借 │余
─────┬──────┬──────┬────────┬─┤或 │
合计 │ 销项税额 │ 出口退税 │ 进项税额转出 │ │贷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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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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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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