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个别省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二)左右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1.0以上,文科类应在0.7以上,矫正视力应在1.0以上;所有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无色盲、色弱;
(三)两耳无重听;
(四)无口吃;
(五)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各种残疾。
女生在招生总数中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四、考试与录取
报考公安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核,提前单独录取。各地招生办公室可将报考高等公安学校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分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材料一次投档,由公安高等学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如按原计划录取不能保证质量,允许调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录取。
为了做好录取工作,各地招生办公室可将报考公安高等学校进入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含姓名、住址、考分、年龄等情况)在录取前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和院校招生人员,以便及早进行政治审查和面视,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对公安系统的英雄模范和一、二等功荣立者,总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二十分以内,对具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公安干警,总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十分以内,均可提供档案,由院校审查录取。
五、学制和待遇
(一)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待遇分配在公安机关工作。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
六、宣传及报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和招生院校要积极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各地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应予以协助,向考生讲解公安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考生需单独填报志愿,具体办法由各省招生办公室决定。填报公安高等学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报考其他高等学校。
对志愿报考公安高等学校的考生,招生人员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关中学,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及其他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