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转发财政部《1983年、1984年国库券还本号码公告》的通知
(1988年4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银行各管辖分行、重庆、沈阳、珠江(广州)分行:
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国库券还本号码抽签大会已于三月三十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现将财政部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国库券还本号码公告转发你们,请按此公告公布的号码,办理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一九八三年国库券从今年七月一日起还本付息,一九八四年国库券从明年七月一日起还本付息。为了减轻银行的压力,各级银行和财政部门应尽量组织单位将职工中签的国库券集中后,统一到银行办理还本付息。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1988年3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三年、
一九八四年国库券条例规定,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国库券本金,分别自一九八八年起至一九九二年止,一九八九年起至一九九三年止,分五年作五次偿还,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国库券还本号码抽签大会,已于一九八八年三月三十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公开举行。抽签大会依次抽出的今后五年各年应当还本的国库券末尾一位数字号码是:
一九八三年国库券
一九八八年还本的号码:4,3
一九八九年还本的号码:8,9
一九九0年还本的号码: 6,0
一九九一年还本的号码:7,5
一九九二年还本的号码:1,2
一九八四年国库券
一九八九年还本的号码:7,2
一九九0年还本的号码: 4,9
一九九一年还本的号码:8,0
一九九二年还本的号码:3,1
一九九三年还本的号码:5,6
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各种面额的国库券,其号码末尾一位数字与本公告所列各年应还本的号码相同的,就是该年中签还本的国库券。国库券利息随同本金一起付给。各年中签还本的国库券,从当年的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由各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兑付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