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用教材与地方教材
省、市或教育科研单位,编写全国通用教材,要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后,向全国推荐由学校选用。乡土教材、小学劳动课和中学劳动技术课教材,以及本地区需要的补充教材,由地方编写,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本地区推荐使用。
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教材问题。在一个省或自治区范围内使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由有关省、自治区教育部门组织力量编译,经省、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本省、自治区内使用。在几个省、自治区范围内通用的蒙文、朝文、藏文中小学教材,仍由有关省、自治区协作翻译,经全国蒙文、朝文、藏文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有关省、自治区内推荐使用。
3.全套教材与单科教材
当前,全国有一百多种单科试验教材,这些教材推动了中小学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编写中小学教材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这些教材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可向全国推荐,供学校选用;经审定未通过的教材,要缩小试验规模。今后,即使全国有几套通用的教材,仍然鼓励支持编写单科试验教材,进行教材改革、试验。
4.教材建设中的理论研究与教学试验
编写教材一定要加强教材理论的研究工作,要认真总结建国后教材建设的经验教训,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研究国外教材建设的经验。要进行中小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的研究,中小学生认知规律的研究,全国中小学教材的比较研究等等,使中小学生教材的编写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检验教材的优劣,必须通过教学试验,要科学地进行教学试验和教材质量的评估。要加强中小学教材试验的领导。
四、教材的推荐与选用
经过审查,审定通过的中小学教材,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推荐,实事求是地介绍各套教材的特点,由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选用。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指导。为此,要改革中小学教材的发行体制和印刷制作办法,并研究制订便于学校选用适合自己需要的教材的办法。
五、编写人员和经费
1.编写人员
编写教材提倡专家、编辑、教学研究人员和教师三结合。有些单科教材也可以专家个人(包括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有一定水平的中小学教师)编写。对参加编写教材人员的要求:
(1)要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