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适当提高基层税务干部下乡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
([88]国税计字第057号 1988年12月5日)
为了解决基层税务干部到农村从事征收管理工作的吃饭困难问题,财政部一九八三年曾以[83]财税字第137号通知规定,对下乡干部每人每天给补助四角。但近年由于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比较大,各地税务部门反映现行基层税务干部下多吃饭补助标准太低,要求适当提高。为了切实加强农村税收的管理工作,把应征税款及时、足额组织入库,经报请财政部批准,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将基层税务干部下乡补助标准提高到一元。增加的补助经费从税务事业费中列支,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