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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工作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考
核合格证书试行工作的意见
([89]教师字003号 1989年1月31日)


  1989年是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正式试行的第二年。这是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课程最多的一年,而且有些课程,不仅要进行理论知识的考试,还要分别进行技能考试;同时,将要开展对已经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及格的教师的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考核。因此,任务是十分繁重的。为了继续做好试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继续大力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要结合考核和考试的具体任务,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宣传实行考核合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同时,要宣传、讲解有关考核制度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关于考核合格证书同教师工资、职务“挂钩”的政策,以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对这项制度的认识。
  (二)继续认真搞好文化专业知识考试的命题和考试工作。今年命题仍实行两级负责,即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学教师考试命题由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考试科目安排和考试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中学教师继续按照国家教委(87)教师字012号文件所附“考试进度表”的安排进行考试,初中教师开考37门、高中教师开考30门。
  中学教师考试科目中,英语专业的“听说”、音乐专业的“声乐”、“视唱”、“钢(风)琴及其他乐器”、美术专业的“绘画”、“应用美术”、体育专业的“体育专业技术”等课程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和术科技能考试的命题和考试组织工作,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组织这些课程考试命题和考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请见我委师范司《关于印发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技能考试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在需要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语言进行考试的地方,开考科目、命题、考试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本着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少数民族教师水平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并报我委备案。因故不能进行考试的,应报告我委。
  两级命题都要认真总结两年来的经验,不断提高命题工作的水平,保证试题质量,体现成人、在职、业余自学的特点,贯彻学用一致的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委[88]教试字001号文关于颁发《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在建立健全考试机构的同时,对证书考试工作要继续严密组织,严格考风考纪,对违纪和作弊者,不论是应考教师还是工作人员,都应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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