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俱(单价在100元以上的钢、铁、木藤等制做的各种家具)
13.呢绒毛料及其制品(包括混纺制品。海轮旗帜免于审批)
14.毛毯(包括混纺和纯化纤毛毯)
15.彩色电视机
16.电冰箱(300升以下的)
17.洗衣机(不包括工业用洗衣机)
18.各种电取暖、电煮水设备(包括电热水淋浴器)
19.复印机
20.电子打字机
21.电传机
22.羽绒服
23.风雨衣
24.吸尘器
25.丝绸及其制品
26.50元以上的各种钟表
27.100元以上的各种灯具
28.国产13种名牌卷烟和进口卷烟
29.国产13种名牌酒和进口酒
30.布匹及其制品(包括棉布、混纺布和纯化纤布)
31.针织品(包括各种运动服装,棉毛衫裤、绒衣,绒裤、毛巾被、浴巾、床单和床罩)
32.书写印刷纸(包括新闻纸、凸板纸,铜板纸、胶板纸和复印纸)
三、院属京区各单位、院管各公司需要购买专控商品,请将填好专项控制商品申请单直接报到北京器材供应站计划科,由供应站计划科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然后由供应站定期集中汇总后报院计划局。
四、院计划局将供应站上报的各单位购买专控商品申请单,进行复核后,上报全国控办。全国控办批准后,由供应站通知各单位。
五、北京器材供应站平时除定期上报各单位申请单外,还要完成全国控办和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六、各单位办理专控商品的手续为:
(一)各单位购买专控商品(各种机动车辆除外),要填写《专项控制商品申请单》,对于申请单中的每一个栏目认真填写,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同时写明购买商品的详细用途和理由。如有手续不全的,一律退回,得手续齐备后再报。
(二)报废更新车辆必须具备下列五条才能予以报批。
1.购买机动车辆申请单。
2.车辆分配单。
3.购买车辆申请报告。
4.报废车辆牌照注销证明。
5.报废车辆技术鉴定表。
(三)购买新增车辆,具备(二)中的前三条即可报批。
(四)对于购买车辆的用途和理由及本单位现有车辆使用状况,必须填写清楚,与购买车辆有关的资料,文件等也可作为申请的参考依据。这样有利于全国控办负责同志了解情况,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