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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附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省辖联行往来基本规定》的通知

  (1)“先辖内后辖外”,即省辖不办理全国联行业务的联行机构,办理建行系统内跨省结算时,先通过“省辖往来”,将款项就近到上级管辖行(办理全国联行业务的机构)代为转划(以下简称省辖转划行)。转帐时会计分录:
  ① 将款项划至省辖转划行时:
  付(或收):××科目 ××户
  收(或付):省辖往帐 ××行省辖往帐户
  ② 省辖转汇行收到后转划时:
  付(或收):省辖来帐 ××行省辖来帐户
  收(或付):联行往帐 ××行往帐户
  ③ 收(付)款单位开户建行收到时转帐:
  付(或收):联行来帐 ××行来帐户
  收(或付):××科目 ××户
  (2)“先辖外后辖内”,即全国联行机构在办理建行系统内跨省结算时,由于收款单位开户行未参加全国联行,则先通过全国联行往来,将款项划至外省的省辖转划行转汇。转帐时会计分录:
  ① 将款项划至外省的省辖转划行时:
  付(或收):××科目 ××户
  收(或付):联行往帐 ××行往帐户
  ② 该省辖转划行收到后转划时:
  付(或收):联行来帐 ××行来帐户
  收(或付):省辖往帐 ××行省辖往帐户
  ③ 收(付)款单位开户建行收到时转帐:
  付(或收):省辖来帐 ××行省辖来帐户
  收(或付):××科目 ××户
  5.省辖联行的年终帐务处理:
  年度终了后,各省辖联行将上年度的上年“省辖往帐”、“省辖来帐”科目余额轧差后,按同方向结转列“上年省辖往来”科目,设集中户核算。
  省辖联行在新年度收到上年未达省辖联行划款凭证,只通过新年度“上年省辖往来”,不必调整上年度帐。
  (三)省辖联行往来的帐目核对与清算
  省辖联行往来的帐目核对,比照全国联行往来制度规定办理。 定期对帐的时间可由各省分行确定,但年度终了,必须办理对帐签证。
  省辖联行的余额由各分行统一通过省内调拨资金清算。
  二、省辖联行机构、行号的管理
  (一)省辖联行机构由各分行负责管理,经分行批准设立的省辖联行机构由各分行统一颁发行号。
  (二)省辖联行行号为五位数码组成,前两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号(详见附表),后三位为各行、处的代号,由各分行统一编排、分配。省辖联行行号前两位代号确需变动的,必须报经总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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