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召开的全国清仓挖潜电话会议精神。建设银行既要控制贷款规模、收回到、逾期贷款、加速信贷资金周转,同时又要帮助企业收回欠款,搞活资金,并帮助企业增强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能力。据统计,目前建筑施工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达50多亿元,各行应积极协助清理回收,挖掘资金潜力。
四、存款工作不能放松,虽然上半年大部分分行完成了存款任务,但是全国平衡尚不能补足计划内的资金缺口,人民银行计划内借差现只给了1/3。各行超收的存款应首先拆放给借差缺口较大的分行。也可以借给总行统一调剂,利率可适当从优。个别尚未完成存款任务的分行更要努力工作,保证存款计划的完成,缓解资金的紧张。
五、积极做好货币回笼工作。建设银行是货币投放行,从去年开办储蓄业务后,到今年7月末,储蓄存款余额已达65.14亿元,今年1—7月份建设银行储蓄存款净回笼货币18.03亿元。各行要继续抓好储蓄工作、搞好储蓄网点、提高服务素质。根据人民银行文件精神,可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办紧俏商品有奖储蓄业务,以增加储蓄,回笼货币。
六、今年国家确定发行的基本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和国家建设债券应按期如数完成。总行分配各行认购的债券凡未如数交足资金的行,应尽快补齐。
七、严格执行各项信贷纪律,加强贷款管理。该支持的支持,该收回的收回,不该放的不放,特别是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和不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以及搞非法倒卖物资、抢购、囤积的要压缩收回。各项存、贷款利率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拆借资金按双方议定利率收取利息。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好处费、回扣。各级建行要对今年以来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加强现金管理,控制消费基金。国务院最近通过了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各级建行要认真执行。对企业要严格控制不符合规定的现金结算,打击非法活动,对乱发物价补贴,未按规定纳税而多发奖金的,要坚持不予支付现金。
以上,请各分行抓紧落实,并将落实和执行情况,随时报告总行。
附: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控制货币、稳定金融几项措施报告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