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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印送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的函

  3.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编写质量及其完整性;
  4.贯彻措施建议。
  标准报批稿由主任委员审核定稿并签字后,国家标准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批发布;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由劳动部与有关部门发布。
  (七)技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提前一个月通知会议日期和地点(可与标准审查会结合进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布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会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
  (八)技术委员会平时工作联系以通讯为主,由秘书处与委员直接联系。
  五、经费
  (一)本会经费来源:
  1.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的补助费;
  2.本会开展活动的业务收入;
  3.其他收入。
  (二)分会经费来源
  1.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给予的标准化工作经费和科研经费;
  2.分会开展活动的收入;
  3.其他收入。
  (三)技术委员会的经费主要用于:
  1.技术委员会会议等活动经费;
  2.资料费;
  3.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补助费;
  4.审稿、编写标准和编译标准的报酬费;
  5.秘书处为完成技术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所需的费用。
  (四)秘书处应建立银行帐号指派人员管理技术委员会的经费。经费使用方案经技术委员会审定后,由秘书处具体执行。秘书处应每年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技术委员会提出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附则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章程由本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李伯勇 劳动部副部长
  副主任:倪松新 劳动部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司副司长 张用刚 体改委企业体制司副司长 李春田 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孙 桢 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
  顾 问:悦光昭 劳动部特邀顾问、研究员 戴荷生 国家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处 长:任泽民 劳动部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司处长
  委 员:王宝金 机电部管理科学研究所高级经济师
      马桂芝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工程师
      刘 忱 能源部人事劳动司副司长
      金 锋 北京市劳动局企业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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