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制定岗位规范的通知
(劳办培字(1989)5号 1989年2月11日)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岗位规范是进行工人培训与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劳动、工资工作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虽已经修订,但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岗位技术培训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化的体系,重新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制定岗位规范。为此,特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析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主要问题,提出修订方案;
二、根据工人岗位培训的要求,提出制定岗位规范的意见;
三、在科学的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汇编出本部门(行业)的工种(专业)目录。
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制定岗位规范,是加强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基础工作,请务必加强领导,组织专人负责,并请于六月底以前,将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方案、制定岗位规范的意见和新汇编的工种(专业)目录报我部培训司。
附一:
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制定岗位规范的调研参考提纲
一、本部门(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现状
1.历史情况的回顾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