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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问题的复函
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问题的函》([91]环科字第18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经你局批准后,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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