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关于反对腐败纠正不正
之风加强党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1990年10月17日 [90]京党字033号)
党风问题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现象,是改善党群众关系,保证我们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战略措施。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和廉政建设非常重视。全党抓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大气候已初步形成。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都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实际行动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院党组关于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为保持政治稳定,继续深化改革、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近几年来,我院各单位和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党员和干部能够自觉地执行各项制度,在各项业务、经营活动中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总的来说,党风的主流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极少数干部和党员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在:有的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贪污受贿,中饱私囊;有的领导干部存在着官僚主义和失职行为,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有的利用部门掌握的权利,谋取小团体或个人的私利;有的钻改革的空子,捞取不正当的利益;有的党员受西方资产阶级腐败思想的侵蚀,腐化堕落,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深入实际,民主作风差。这些消极文化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别党员、干部身上,但是严重地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对此,全党同志应当给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首先是院机关各厅局和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识到反对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切实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记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党工委《关于反对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在努力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上很下功夫
1.各单位党委要把党风党纪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和纪律观念,是加强党风党组建设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委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教育计划,于每年初作出安排,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2.党风党纪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党章》、《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教育;(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行政纪律的教育;(3)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4)科研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教育,具体的内容应根据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各项任务的需要来确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党员思想实际出发,注意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