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藏文教材建设必须坚持改革,坚持协作,坚持走编译相结合、编研相结合的道路,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分段建设,逐年配套。
2.基础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是现阶段整个藏族教育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藏文教材建设必须根据这一实际,尤其是农牧区教育的现状,集中精力,首先解决好小学阶段各科藏文教学大纲、课本、教学参考书、学生自读课本、习题集、练习册、假期作业,然后逐步建设初中、高中以及民族师范的各科配套教材,使教材建设有重点、分步骤地向前推进。
3.为了把好藏文教材的质量关,所有自编和编译的教材在定稿后要及时报送全国藏文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然后出版。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审的,可先出版后审定。凡经审定通过的教材要及时进行修订出版,并保证其一定时间的相对稳定。此外,翻译藏文教材必须有一个共同遵守的翻译原则,建议在全国藏文教材审查委员会第二届二次会议上对此加以确定。
4.为了有效地克服藏文教材脱离民族特点和藏区实际的弊端,必须走编、译相结合的道路,为了确保这一设想的实现,建议国家教委民族教育司牵头尽快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五省、区藏族中小学通用的协调性教学计划。对以藏语文教学为主的藏族高中会考,要以“五协”教材为依据,由五省区教育行政部门命题,对这类学校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应视其具体情况,由国家教委做出特殊的规定。
5.为了进一步搞好协作,今后“五协”应进一步发扬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协作方式,互谅互让,通力合作,开创五省、区藏文教材建设的新局面。为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的配套建设,同步供书,缩短藏文教材的出版周期,保证教材课前到书,建议尽快恢复青海教育出版社,成立西藏教育出版社。同时,各省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藏文教材编译部门应给予更大的支持,推动其事业的发展,并积极为编译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经过与会代表的充分讨论,确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的编译任务。
会议认为九年义务教育藏文教材各年级段编译的具体原则是:小学以自编为主,编译结合;初中编译结合;高中以译为主。凡编译和翻译的各阶段、各学科教材的蓝本均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六三”制教材。凡自编、编译、翻译的各学科的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学生自读课本、习题集、练习册、假期作业等,在人民教育出版社按时提供清样或样书的条件下,做到配套建设,同步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