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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关于严格党的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

  五、竖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批转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工作,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深入动员,周密部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二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三是按民主评议党员的五个内容,党员个人作好个人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四是支委会根据评议和每个党员的实际表现,形成组织意见,在党小组会上转告本人,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作评议情况的总结报告。五是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六是督促党员对自身的不足进行整改。七是将评议中的有关情况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六、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注意总结交流经验,提高活动质量,把工作重点放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要注意发现优秀典型,并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京区党委决定每两年进行一次自下而上的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并在各单位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七、坚持抓好党支部建设
  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础,是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的工作的落脚点。各单位党委要切实重视党支部建设,指导和帮助研究室(车间)党支部选好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加强对党支部委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院机关各局应由一位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支书或总支书记,研究室党支部书记应由符合条件的同志兼任,人数较多,工作任务繁重的可配专职党支部书记。院机关和京区各单位兼职书记都要拿出一定精力和时间从事党务工作,并把其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
  八、坚持党员管理的其它有关制度
  1.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出国半年以上,组织关系未转或转出后因故未交纳党费者,回国后按在国外实际月收入的0.5%-1%补交党费。
  2.严格按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3.发展党员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要切实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把好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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