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关于严格党的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
(1990年10月17日 [90]京党字032号)
为了切实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生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党中央及国家机关党工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京区)实际情况,就党内生活的有关制度,作出以下规定:
一、党内会议制度
1.党小组(或不分党小组的支部)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和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布置工作,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3.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和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等工作,对党支部的近期活动作出安排。
4.党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结合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的要求;制定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规划;审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及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的措施;听取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他们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听取党委工作部门的汇报,讨论党群干部任免,讨论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问题。
二、党课制度
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其它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党课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党委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分别由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具体组织。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讲党课,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