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在
公海使用大型流网决议的通知
(1990年11月10日 [1990]农(渔政)字第18号)
在一九八九年联合国大会第四十四届会议上,澳大利亚等十九个国家的代表团,就禁止在公海使用流网作业的问题进行了为期六周的协商,达成了一致性的决议,并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八十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我国代表投了赞成票。
决议呼吁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在保护和管理海洋生物资源上加强合作,要求有关专门机构,紧急研究大型流网作业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并立即采取行动,逐步减少流网捕鱼活动,到一九九二年六月三十日暂禁所有大型流网作业。
为履行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我部决定停止审批发展公海大型流网渔业项目;已经审批的,将按照联合国大会决议规定,届时停止使用大型中上层流网作业。现将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在对外商谈渔业合作、发展远洋捕捞渔业中,注意执行本决议。